国有土地使用管理办法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具体包括: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地方国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做好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