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以便更好地扶 持大学生创业,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相配套。
①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 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 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 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 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②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 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的企业或经 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 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 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 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③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 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 度在5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 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 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 细化,更贴近实际。例如,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上海地区应届 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 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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