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的,债务清偿按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处理,共同债务一般由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四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