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市非农业户籍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均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无一人就业的家庭。 农村“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市农业户籍家庭中,男16-59周岁,女16-49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既未从事农、林、牧、副、渔等经营项目,又均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且无一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