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宗绍兴十四年,二十岁的陆游和表妹唐婉结为伴侣。两人从小青梅竹马,婚后相敬如宾。然而,唐婉的才华横溢与陆游的亲密感情,引起了陆母的不满,以至最后发展到强迫陆游和她离婚。
陆游和唐婉的感情很深,不愿分离,陆游一次又一次地向母亲恳求,都遭到了母亲的责骂。在封建礼教的压制下,陆游和唐婉虽种种哀告,终归走到了执手相看泪眼的地步。
陆游迫于母命,万般无奈,便与唐婉忍痛分离。后来,陆游依母亲的心意,另娶王氏为妻,唐婉也迫于父命嫁给同郡的赵士程。
陆游和唐婉这一对年轻人的美满婚姻就这样被拆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