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是基于相邻不动产一方的意思自治而自愿对自己权利的限制,所以当事人之间是约定的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156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