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秦朝开始,御史专门作为监察性质的官职,负责监察朝廷、诸侯官吏一直延续到清朝。
2、御史大夫从一品,负责监察朝廷、诸侯官吏的失职和不法行为,同时也负责保管朝廷的档案文件。御史大夫在御史台办公,由御史中丞从二品协助工作,下辖司法御史,掌管司法案件。
3、御史大夫还不定期地派出临时御史,监察军粮供应、河道修缮、农业生产、市场秩序等重要事务。由于御史大夫掌握监察大权,官员都对其十分畏惧。当丞相空缺时,经常由御史大夫接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