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年满16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首次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必须本人亲自前往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也不能异地办理。
二、办理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复印件为A4规格需复印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复印户主页,和本人所在的页面。
4、本人二寸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背景为蓝色,着深色有领上衣,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照完注意携带照相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