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的学科性质如下:
1、哲学的分支: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体系中,自然辩证法与历史唯物论相并列。
2、中间层次:在科学与哲学认识的层次上,自然辩证法处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普遍原理和科学技术的具体学科之间的位置上,是联系二者的纽带和桥梁,是具有中介学科特点的一个哲学学科。
3、交叉学科:自然辩证法的地位不是孤立的,它不仅反映了哲学与自然科学的交叉,也反映了自然科学、技术科学、思维科学、社会科学的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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