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变更登记程序有:
1、一般房屋登记程序
第1步:提出申请。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提出申请。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房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第2步:审核制证。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复审、核准后签发房屋权属证书。
第3步:交费领证。申请人或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交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2、军队、涉外房屋及已购公房变更登记程序:
第1步:提出申请。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第2步:审核制证。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现场调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准签发房屋权属证书。
第3步:交费领证。申请人或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交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