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由于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粗心大意,时不时地发生未按期缴纳交强险(即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如果被交警查处,交警会进行罚款记3分,罚款200元。
【法律依据】
根据《交强险条例》第39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