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念作为事物的形式、实体或共相只能存在于具体事务之中,而不能在事物之外独立存在;
2、人们用来论证理念存在的方法都站不住脚,他们或者是缺乏必要的推论,或者是推出了一些没有之应对的东西或理念;
3、分有只能是对实体的分有,又因为只有实体才具有形式或理念,而柏拉图却让那些非实质性的东西也具有理念;
4、从现实角度看,力量对于感性事物没有任何意义,它既不能引起事物的运动变化,也不能帮人们更好地认识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