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差供单位是财政负担该单位工资的60%-80%,其余部分由该事业单位自行筹集。差供拨款事业单位属于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非固定部分为40%。差额拨款单位要根据经费自主程度,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促使其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