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的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2)重婚的;
(3)不到法定婚龄;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婚姻无效是欠缺结婚实质要件在民事法律关系上的后果。
除以上四种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以婚姻无效为由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