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学校将根据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向毕业生所在省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厅报送就业方案,就业方案审批通过后,核发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上简称就业报到证。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单位报到,就业通知书放入档案内封存,它是毕业生档案材料的组成部分。就业报到证和就业通知书的内容组成如下:
1、就业单位名称。报到证抬头为就业单位主管部门名称,备注栏内注明具体单位名称;
2、毕业生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毕业学校、毕业时间、专业、学制、学历等;
3、报到期限。从毕业生毕业当年7月1日起,有具体接受单位的,期限为三个月,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期限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