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
对内效力是指债权转让在转让双方即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为:
(1)债权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
(2)在转让合同权利时从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如抵押权、利息债权、定金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将随主权利的移转而发生移转,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转让人应保证其转让的权利有效存在且不存在权利瑕疵。
2、公司债权转让的对外效力。
对外效力是指合同权利转让对债务人所具有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为:
(1)债务人不得再向转让人即原债权人履行债务。
(2)债务人负有向受让人即新债权人作出履行的义务。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