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团的支部委员会在两届改选之间,会出现由于支委会成员因生病、工作调动或犯严重错误而不能继续任职而导致缺额的情况。因此就需要及时对支部委员进行补选和增选。
2、补选和增选工作应按照《团章》规定的原则,召开支部团员大会,进行补选或增选。增补委员必须执行团内民主选举规则。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而不能釆取委派的办法。如果一时无法召开团员大会,则可由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指定适当的人员代理负责,但代理期限不能超过半年,到期后,即应召开团员大会进行选举。
3、补选还有一种特殊情况。这就是在团支部委员会进行改选时,由 于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委员的名额,也可以进行补选。这种补选在进行前,可以先由团员经过充分酝酿讨论,提出补选候选人名单。已落选的候选人,在重新得到多数团员同意后,仍可作为候选人,由团员大 会进行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