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源自我国始于隋唐的科举考试制度。自宋太平兴国八年始,进士殿试后分一甲、二甲、三甲三等,合称三甲。《辞源》有“三甲”条目,引用《宋史选举制》指出“三甲”的由来:“太平兴国八年,进士诸科,始试律义,进士始分三甲。”
一甲赐“进士及第”只取三名,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若干名,第一名通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若干名。
“三甲”人数各个朝代不尽相同,以清光绪癸卯科为例,共录取进士360人。一甲3人,二甲183人,三甲17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