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并未明文禁止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
在实践中买卖双方可采用下列两种方式来处理未取得所有权证的房屋转让问题:
第一种处理方式是:在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附合同生效的条件,即告知买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尚未取得小产证,待卖方取得房地产权证后及时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
第二种处理方式是:买卖双方先签署购买房屋的意向协议书,约定待卖方房地产权证办理完毕后,双方再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以及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