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