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办旅馆的房屋必须200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消防设施、出入口和通道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2、旅馆房屋须具备独立的门户及通道,已纳入拆迁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不得用于开办旅馆。
3、旅馆的总体布局须符合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要求。
4、旅馆的治安、消防保卫人员和服务台的登记人员须经安全业务培训,掌握一定专业知识,方可正式上岗。
5、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标准,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终端设备。
6、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