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的相关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双方应该去到其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