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强奸罪的证据除了强行发生关系的直接证据外,同时也要有证据证明,你和对方发生性关系是违背你的意愿的。如身上的伤痕、现场遗留物,嫌疑人的毛发,留有嫌疑人体液的物品等。
《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