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婚姻一方出轨,另一方想搜集对方出轨的证据的话,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书证: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者邮件、对方写的认错书或者悔过书、一方对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者邮件;
2、物证:对方与第三者出入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通讯记录等等;
3、视听资料:对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合亲密的录像、对方承认自己出轨的相关录音;
4、证人证言包括:对方与第三者居住场所内的其他人的证言,如小区的保安、邻居、物业等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