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
1、百货。
2、文化办公用品、纸张、办公设备等。
3、包装材料等。
4、工艺品。
5、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化学试剂、化工百货等。
6、五金交电。
7、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通讯器材(除卫星天线)、电讯器材、电讯电材、仪器仪表、电线电缆等。
8、机电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等。
9、电脑、计算机软件及配件、印刷制品等。
10、食品等。
11、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玻璃仪器等。
12、建筑材料、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等。
13、装潢材料、建筑五金等。
14、家具。
15、纺织品。
16、酒店设备等。
17、化肥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2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