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注意事项:
1、注意合同成立的时间。根据合同形式不同,成立时间有,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2、注意合同的效力。合同效力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