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通常使用书名号或者引号,1996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对此并无明确规定,在实际使用中,课程名称使用标点符号的情况十分混乱。
书名号既可表示出版物书籍、篇章、报刊等的名称,也可表示法律、法规、方案的名称,还可表示文化产品的名称,如:电影名、电视剧名、电视栏目名、歌曲名、乐曲名、舞蹈名、雕塑名、绘画作品名、书法名、戏曲名、曲艺名、文艺节目名、文艺晚会名、杂技名、工艺作品名、书法作品名、刺绣名、摄影作品名、邮票名、剪纸名、非文艺性节目名、讲座名等。
书名号的用途非常广泛。但是,为了准确具体地说明书名号到底标示的是什么名称,作者应该在行文中直接或间接地说清楚,否则容易产生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