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生价值的价值量:由人生价值目标的境界及实现程度来决定。是否与社会总理想目标相一致,为实现这一目标做出了多大贡献决定了社会成员个体的人生价值。
2、自己的人生价值:主流社会评价为低价值,无价值、甚至负价值,自己的人生理想,要么丧失实现条件,要么备尝人生的艰辛和苦难,经过艰苦的奋斗之后才能实现。
3、社会关系和社会总价值:目标对社会成员个体人生价值的制约,不应理解为个人人生的“宿命”。人生价值观上的宿命论是神秘的力量主宰与唯物史观不可同日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