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档单位,指各地招办根据考生分数、志愿填报情况和各大学在该地的有效招生计划调档比例,将考生档案投放给招生学校。
投档程序:
在每一批次投档前,录取管理组会同信息技术组写出投档模板书面报告,报分管领导审核并经院长审定后,信息技术组负责设定计算机投档条件模板;志愿投档和非志愿投档严格按照事先审批的投档模板由计算机自动投档,不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投档;批量投档前,计划调整人员应认真核对和调整计划,并通过网上录取信息交互平台确认各院校投档比例,批量投档操作之前,要断开与招生学校连接的网络,做好数据备份;非志愿投档一律按批件投档,批件投档需由招生学校出具相关报告,说明批件投档考生的招生类型,并经招生院校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负责,批件由招生学校通过录取系统提交,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处理;在投档过程中,如遇到特殊问题,须及时向小组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