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阳主聚,以进为进,故主顺。阴主散,以退为退,故主逆。此长生、沐浴等项,所以有阳顺阴逆之殊也。四时之运,功成者去,待用者进,故每流行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又有一定。
2、阳之所生,即阴之所死,彼此互换,自然之运也。即以甲乙论,甲为木之阳,木当午月,正枝叶繁盛之候,而甲何以死
3、乙木反是,午月枝叶繁盛,即为之生,亥月枝叶剥落,即为之死。以质而论,自与气殊也。以甲乙为例,余可知矣。 支有十二月,故每干长生至胎、养,亦分十二位。气之由盛而衰,衰而复盛,逐节细分,遂成十二。
4、病者,衰之甚也。死者,气之尽而无余也。墓者,造化收藏,犹人之埋于土者也。绝者,前之气已绝,后之气将续也。胎者,后之气续而结聚成胎也。养者,如人养母腹也。自是而后,长生循环无端矣。若是逢库,则阳为有根,而阴为无用。盖阳大阴小,阳得兼阴,阴不能兼阳,自然之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