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廉租房规定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市区城镇常住非农户口且实际居住的;
(2)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5倍之内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水平的;
(3)无房户或现住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户住房面积低于45平米)。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