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