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国助残日是中国残疾人节日。1990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48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根据《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CRPD第一条宗旨:释义为残疾人即肢体、语言、听力、精神、智力或多重存在长期缺损的人,这些缺损与各种障碍相互作用,或可阻碍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在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