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务院决定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我国将逐步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免除学杂费后,平均每个小学生每年可减负约140元,初中生减负约180元。中央与地方各级财政5年间将累计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约2182亿元。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