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来讲,国家与社会存在着诸多关系模式,而非简单的零和关系,有的学者归纳为五种:社会制衡国家、社会对抗国家、社会与国家共生共强、社会参与国家、社会与国家合作互补,而波兰社会学家奥索斯基则认为存在三种模式:1、集体理解的模式,即建立在传统习俗之上的社会生活;2、多元模式,它是由于相互作用的“自然法则”而获得的社会均衡,在遵循某些竞赛规则的情况下,是各个不协调的决策的结果;3、一元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中央决策规定社会生活,主要决策都由一个机构制定并且监督实施;不论什么分法,皆包含强国家,强社会这一理想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