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如果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如果属于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正常损失,指的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损耗,也就是合理损耗。除了非正常损失之外的损失都属于正常损失,可以正常抵扣进项。按照最新的会计规定,非正常损失只有一项,即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其他非正常损失和自然灾害损失新条例都规定不再属于非正常损失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