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民有保留姓名、肖像、住址、住宅电话等秘密的权利,未经本人许可,不得加以刺探、公开或传播。
2、公民的个人活动,尤其是在住宅内的活动不受监视、监听、窥视,但依法监视居住者除外。
3、公民的住宅不得非法侵入、窥视或者骚扰。
4、公民的性生活不受他人干扰、窥视或者调查、公开。
5、公民的储蓄、财产状况不得非法调查或公布,但依法需要公布财产状况者除外。
6、公民的通信、日记和其他私人文件不得刺探或公开。
7、公民的社会关系,不得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