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以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参考依据判决双方是否离婚,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尚有和好可能的,法院都不会贸然判决离婚,所以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一定是要举证的,证据的焦点就在于你们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法律依据】
《婚姻法》四十六条的规定,有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不成功的话,可以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