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办公用房面积不包括阳台。行政办公用房的面积是由专业测绘公司进行测量的,这个面积需要房管局的房产实测,计算的是实用面积而非建筑面积,并且政机关办公室内阳台面积是不计入办公面积的。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中央机关部级正职和省级机关省级正职官员的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中央机关正司(局)级和省级机关正厅(局)级官员分别不能超过24平方米和30平方米,后者比前者面积大6平方米。中央机关部级副职、省级机关省级副职、市级机关市级正职官员的办公室使用面积一样,均为42平方米。中央机关处级以下、省级机关处级以下、市级机关局(处)级以下、县级机关科级以下官员的办公室使用面积一样,均为9平方米。
办公用房管理:加强办公用房统筹管理,遵照“机构定编定员、面积分配标准、集中办公使用”的原则,由学院政办公室实行统一登记、统一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