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论的三大规律之一。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肯定方面是事物中维持其存在的方面,否定方面是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方面。最初,肯定方面处于支配地位,否定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事物就被肯定着。但是,在矛盾双方的斗争中,否定方面总会由弱变强。一旦否定方面由被支配地位上升为支配地位,事物就转化到了自己的对立面,实现了对事物的否定。事物最终之所以被否定,根源在于事物的内部,是事物内部的否定因素战胜了肯定因素。因此,事物的否定是自我否定。否定之否定含义。第三阶段经过两次扬弃,吸收了前两个阶段的优点,是更高级的新东西,是一种自我完善。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是波浪式前进或螺旋式上升。事物发展的总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但事物发展的具体道路则是迂回曲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