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提高整个社会信用,消除金融机构发放消费信贷的后顾之忧。个人信用制度是进行消费信贷的基础,在西方发达国家,个人信用的有无和优劣是能否得到消费贷款和分期付款优惠的前提条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环境已初步具备,如技术环境,我国目前已具备开发个人信用系统的科技能力,各种相应的硬件设备也容易配备,只是如何组织运作的问题。因此,各商业银行应积极探索个人信用登记、评价系统的建立,降低消费信贷的风险,促进消费信贷供给的增加。
二是如前所述,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减少不确定性预期,使消费者敢于接受消费信贷,解除后顾之忧,刺激消费信贷需求。此外,要建立健全消费信贷立法,尽快制定《消费信贷法》,对消费信贷的主体、对象、程序、方式等作出规定,并配套出台实施细则,使消费信贷行为规范化。金融机构还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拓宽消费信贷空间,增加消费信贷品种,深入消费市场调研,加强营销工作,真正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的优质金融服务,使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能充分利用消费信贷方式,尽早实现消费结构升级,优化消费结构,进而形成新的消费热点,促进经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