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的生产可以追溯到距今2000余年前的汉代。到清代中期,茅台酒的生产已具有一定的规模,年产量可达170吨,在中国古代酿酒史上是罕见的。解放前,生产茅台酒的主要有三家酒坊,他们所产的分别称为“华茅”、“王茅”和“赖茅”,其中“华茅”就是现在茅台酒的前身。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茅台酒(华茅)被评为金奖产品,自此得以扬名世界。解放后,国家十分重视发展和扶持这一名优产品的生产工作。三十余年建设,到1987年,茅台酒的年产量已达1700吨,除满足了国内需求外,还远销到世界各地的许多国家。茅台历史与现实回眸茅台集团发展史,尤令世人注目和敬仰。从解放前的手工作坊到世界一流的现代化企业; 从传统单一的酿造业到跨行业的多元化产业发展格局; 从大庆式企业、二级企业到全国白酒行业唯一的国家一级企业; 从工厂制到公司制到股份制;从全国知名到全球飘香; 从落后的经验式管理升华为卓越绩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