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让的时候,业主应该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和结余情况,并且出具有效证明。在房屋分户账中的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随着房屋的所有权同时过户。受让人应当持住宅专项公共维修基金过户的协议。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依据目前的住所专项修理资金处理方法的有关政策。房产在所有权转让时,需要到所在辖区的小区领取维修资金变更审核表三份,然后业主到原开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只有相关资料到网上查询,并且认证审核。在审核后由银行更改业主信息,然后业主持有审核后的手续办理产权登记。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如果丢失的话需要开发单位出具情况说明,然后加盖公章,如果第六年丢失的话,则需要本人写出情况说明,并且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