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补办身份证居民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换领)和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在居住地申办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