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撕毁补办的条件如下:
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维持该状况;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因故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补办应持证件如下:
本人身份证与户口本;结婚证损毁证明;查档证明,由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结婚证内容有误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