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响曲通常包含快板乐章、慢板乐章、快速乐章和终曲这四个独立的乐章。
第一乐章是快板乐章,用奏鸣曲式写成。第一乐章最适于表现人们紧张的活动和斗争。
交响曲的第二乐章是慢板乐章,它通常是整个交响曲的抒情中心,适于表现人们的生活体验、心理感受和哲理性的思考等。这一乐章常采用三段式、变奏曲式或没有展开部的奏鸣曲式写成。
第三乐章又是快速乐章,常为小步舞曲或谐谑曲,大多用复三段式写成。这个乐章一般比较生动活跃,常反映出人们斗争之后的休息、娱乐等。
第四乐章即终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