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事件是秦始皇在意识形态领域内对于不同政见的士人的残酷镇压。
始皇三十四年,秦始皇在咸阳宫举行宴会,秦始皇很高兴。可是有一个思想保守的博士名叫淳于越,原齐国人。他当场批评周青臣是阿谀奉迎。说如发生大臣篡权之事,无以自救。他又讥讽说:“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丞相李斯当场进行了批驳,他指斥淳于越是“愚儒”,还谴责儒生们,认为这样一群儒生是一种危险势力,建议始皇坚决制止他们的非法活动,并提出了焚书的建议。
主要内容:
史书除《秦纪》以外,六国史书一律烧掉。《诗》、《书》和百家语除博士官收藏的以外,其他人藏书都集中到郡,由郡守、尉监督烧掉。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医药、卜筮、种树等书不在禁列。若有学法令者,以吏为师。秦始皇批准了这个建议,于是在全国范围发生了焚书事件。 第二年,又发生了坑儒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