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签证为其他签证,是指法务部长官指定认证的人赋予的签证。下列人员可以得到G1签证:
1、 申请产灾以及治疗中的人及其监护人;
2、 因疾病或事故治疗中的人及其监护人;
3、 正在办理各种诉讼的人;
4、 因拖欠工资正在仲裁中的人;
5、 申请难民者;
6、 难民否决但需要人道主义滞留的人;
7、 怀孕等需要人道主义滞留的人;
8、 外国人患者。
注意:G1签证的最长期限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