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减灾委员会隶属于应急管理部。
国家减灾委员会,原名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改为现名。
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国家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
指导地方开展减灾工作,推进减灾国际交流与合作。
国家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民政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