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对象必须是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20周岁(截至当年9月1日)以下,未婚;
2、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3、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填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表》;
4、考生体检执行军队院校现行招生体格检查标准,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
5、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取得相应证书者、军队干部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